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未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此类企业为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其生产的化妆品属于非法产品。
记者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了解到,广东食药局近日公布广东省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名录(2015年第2期),四家化妆品企业标示卫生许可证号不存在、标示卫生许可证号已过期等问题被点名通报。此外,根据广州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发布的紧急通知,广东食药局还将于11月23-26日组织专家检查组,对化妆品“备案通过”情况展开大规模抽查。
据悉,广东食药局在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过程中发现,部分标示为广东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并未取得广东省食药局核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此类企业为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其生产的化妆品属于非法产品。
根据广东省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名录(2015年第2期),深圳市康利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李时珍疗肤堂七天祛斑增白霜、疗肤堂十五天养白祛斑霜,特美侬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特美侬特效亮肤祛斑王,雅力保健品厂生产的纤迪特效美白祛斑套装均因“标示卫生许可证号不存在”被点名通报;珠海雪宝实业发展公司生产的吸黑头面膜则因“标示卫生许可证号已于2011年5月10日过期”被点名通报。
广东食药局表示,为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将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此类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名录,希望广大消费者和化妆品经营者不要购买使用及销售列入名录中企业生产的化妆品,一经发现应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31)。
此外,记者获悉,广州市化妆品行业协会于11月17日发布紧急通知,称广东省食药局将组织专家检查组,于11月23-26日针对化妆品的备案情况进行大规模抽查。
据了解,此次大规模抽查的事项包括五点:
第一,样板房及展示柜必须只能展示备案的产品,未备案的产品一律不能上架展示。特殊化妆品,无证产品及未备案不能上架展示;
第二,车间生产产品必须是备案通过的产品;
第三,仓库存放的半成品及包材必须是备案通过的产品,特殊化妆品产品必须是以已备案完成的产品存放;
第四,仓库不能存放未备案的产品、包材以及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产品、包材;
第五,票据要符合要求。
广州市化妆品行业协会提醒各会员企业单位应依照上述要求“自查整改”,并强调,一经查处,“立案侦查,无情可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