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新的《化妆品监管条例》的落地,更多配套措施也在逐步落实,中国化妆品市场将朝着越来越规范化、安全化的方向发展,消费者的权益也将得到更进一步的保障。
就在昨天(2月22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颁布一则新规,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下称《规则》),主要针对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化妆品的行政处罚原则,从实体规则、程序规则、监督规则、附则几个方面进行细化和规范。
据了解,《规则》的有效期目前为5年,从印发之日起实施,而原来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也便随之废止。
所谓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的是本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权限。
而处罚幅度共包括从重处罚、一般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五大类。例如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老年人、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劣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化妆品,造成人身伤害后果的等等便在从重处罚之列。
而在《规则》当中,总共给出了9类化妆品违法行为的裁定标准。
其中最严重的当属“无证生产或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等”以及“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的”两大类,违法的货值金额若达到1万元以上,将并处货值金额25.5倍至3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相关负责人将被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并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再如“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料生产化妆品或者拒不召回、停止生产、经营化妆品等”以及“伪造、变造、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化妆品许可证的”两类违法行为,货值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将最高并处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相关负责人将被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10 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至于其他细分的违法行为及其裁定标准,则请读者到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看,此处不再赘述。
在以往,很多行业人士都说,正因为化妆品行业的犯罪成本太低,才导致市场假货劣货横行。而如今,《规则》的出台则意味着国家对化妆品生产犯罪的惩治将拔高一个档次,这便将大大减少化妆品市场的“污秽”。
广东省因其体量大、企业占比多,一直以来都是国家药监局监管的重点与法规政策创新的“先行者”。此次的《规则》虽然在广东省内首先实施,但也已经限制住了全国近乎50%的化妆品企业。而在未来,全国各省也将会陆续跟上广东省的步伐!
可见,在2021年以及未来,中国化妆品市场将会在新的更加严格的监管制度之下,朝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