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从生效后,已经有587万人次限制购票,诚信二字值千金。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那么造成失信原因是什么?什么情况列入失信名单?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7日表示,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大。截至5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09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2504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87万人次,422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李金磊)
列入失信人名单的后果:
失信人员可以在窗口和网络平台购票,和正常购票方式一样,但是只可以购买不是G字头动车组二等座车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什么情况列入失信名单?怎么才会被列入失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这下造成失信原因是什么了吗?